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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展览馆图形工作站 招标公告(二次)

发布时间:2017-03-03 浏览次数: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内蒙古自治区展览馆图形工作站,招标人为内蒙古自治区展览馆,资金为政府投资,计划投资170000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自行采购-询价。

2.项目概况、要求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内蒙古自治区展览馆图形工作站,安装服务地点为内蒙古自治区展览馆办公楼。

2.2工期要求:

2.2.1该项目计划安装工期为7日历天。

2.3招标范围:

2.3.1全部纳入政府采购协议供货范围内的供应商。

2.4 产品质量:

2.4.1“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招标。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批)次招标相应标包投标。

(7)投标人处于破产状态。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4.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733日至201739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00 (北京时间,下同)工作日到内蒙古展览馆办公楼五楼财务科(509)现场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  201733日至201739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时至 17:00 (北京时间,下同)工作日到内蒙古展览馆办公楼五楼财务科(509)领取招标文件(免费)。

6.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310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

7. 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展览馆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8.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和资料,如资料不全,拒绝接受报名。

8.1 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9. 投标文件递交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9.1设备维修、服务方案安排科学、详尽、合理性、投标人提供的主要技术参数吻合度、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方案成熟度;

9.2、投标企业的人员配置,安排合理、有管理经验和专业素质优;

9.3、供应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注: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自行采购询价的方式,在内蒙古展览馆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自治区展览馆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展东路31号

联 系 人:库裕

电    话:0471-4918343

 

 

                                    内蒙古自治区展览馆

                                      2017年33

附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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