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 内蒙古自治区展览馆关于“展览馆大楼一楼展厅空调维修工程”询价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展览馆关于“展览馆大楼一楼展厅空调维修工程”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20 浏览次数:0


1.项目概况

本招标项目展览馆大楼一楼展厅空调维修工程采购人为内蒙古自治区展览馆,资金为财政拨款。现对该工程进行自行采购-询价采用单价报价,总价评比的原则。

2.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名称展览馆大楼一楼展厅空调维修工程

2.2项目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展览馆

2.3采购方式:询价

2.4预算金额:160000

2.5施工时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批)次招标相应标包投标

(7)申请人处于破产状态

3.3申请在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不得有贪污贿赂案件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公布信息为准;申请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4.报名时间及方式 20221220日至20221226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工作日,将报名资料打包成PDF格式发送至503600213@qq.com邮箱,以发送时间作为报名时间

5. 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及方式 20221220日至20221226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工作日,电话联系0471-4918343,王美艺,获取采购资料

6.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212279点30分(北京时间)

7. 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展览馆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8.申请人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和资料,如资料不全,拒绝接受报名。

8.1申请人能够提供专业、合理的人员进行配置、有专业的素质和经验;

8.2申请人资质齐全;

8.3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以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证未合一的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以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资料提供不全者将拒绝接收,“三证合一”的企业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

9. 响应文件的递交响应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响应文件。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自行采购询价的方式,在内蒙古展览馆网站上发布询价公告,询价公告将明确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采购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11.联系方式

 人:内蒙古自治区展览馆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展东路31

人:王美艺

   话:0471-4918343

 

                                        内蒙古自治区展览馆

                                        2022年12月20日   

 

 


下一篇:内蒙古自治区展览馆关于“展览馆大楼一楼展厅空调维修工程”变更公告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展览馆 网站地图
蒙ICP备11002108号-1 蒙公网安备 15010502002094号
Copyright© 2019 内蒙古自治区展览馆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郑重声明: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复制必究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展东路31号内蒙古展览馆办公楼
电话/传真:0471-4951415 监督电话:0471-4938275